12月7日,国家医保局公布医疗保险目录。与前七年公布的目录相比,此次增加了商业保险创新药目录。此次涉及19类药品,包括治疗肿瘤、罕见病、阿尔茨海默病等药物。其共同特点是创新水平高、临床价值优良、患者受益显着、超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。值得一提的是,这19种药品并不在强制目录内。该目录对患者、吸毒者、医院、医保、商业保险有何影响?另外,主险和商业保险应该如何融合,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?为什么现在推出首个商业承保创新药目录?苏芳,商学院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海财经大学:整个保险行业对创新药目录期待已久,消费者也希望保险行业有一个标准的目录。此次,在第八个小时发布这份目录,是保险公司、国家相关部门、医药企业的共同努力。该目录的推出,对各方来说都是一个福音。对于消费者来说,未来购买的保险会被正确记录。过去,在没有这样的目录的情况下,每家保险公司的赔偿标准可能完全不同,消费者不知道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好,应该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产品。有了这个标准,企业在设计保险产品时也可以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。二、国家目录确实有大采购的效果,所以药品价格会下降,相当于保险公司的赔付成本下降了,保险产品的费率也应该相应下降,所以最终的受益者应该是我们的消费者。创新药目录首批商业参保将提高商业保险购买率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苏芳:过去,由于信息不对称,消费者可能对保险公司没有足够的信任,觉得保险公司会以各种理由拒绝赔付。有了这个标准,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就会知道哪些药物是承保的。通过国家理性选择,可以有效解决消费者与保险公司购买保险的不对称问题。信息不对称解决后,保险费率应该会提高。第一个商业保险的现代药品目录具有准强制性地位。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苏芳:因为商业保险是市场行为,它和社保完全不同。它是供给和需求之间的双向选择,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。因此,我国发布的目录是保险公司的指导目录。不可能强迫每个保险公司都遵循这个目录。但由于其威力如此之大,在实践中确实应该具有准强制性的地位。我相信,这个目录是在整个保险行业的期盼下制定的,保险公司一定会积极响应、采纳这个目录、执行好。商业保险如何从“保护人民健康”走向“保护人民健康”?上海工业大学金融学院保险系教授财经 苏芳:其实我们的商业健康险这十年来慢慢发展起来,消费者也逐渐接受了它,并积极培养了一些购买意识。因为它是一个从一开始的过程,从更多的东西来说,从保险的思想来看,应该首先保护健康的人,逐步扩大到有疾病的人,以及已有疾病的人。